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引导促进文明行为,9月21日,市民政局机关支部组织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过程中,党员志愿者分散到沭河路的济南路到广州路段,在人流量多的地方向群众发放《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明白纸,并耐心讲解文明行为知识,倡导大家遵守文明行为,积极做《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践行者、引领者、示范者和推动者。群众纷纷表示,今后要积极践行《条例》相关内容,全力支持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争做文明临沂人。党员志愿者们表示,这次活动非常有意义,不但学到了文明知识,更体会到了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下一步,市民政局机关支部将持续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宣传文明新风尚,引导群众讲文明、树新风,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