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结婚登记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 523号
涉外婚姻登记
九元/对
涉港澳台、华侨婚姻登记
离婚登记
涉外离婚登记
涉港澳台、华侨离婚登记
注:上述收费标准为工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