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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行风建设社会承诺
2008-04-24 00:00   审核人: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履行民政职能,端正行业作风。坚持“以民为本,改善民生”的双民方针,切实履行民政职能,发挥民政保障网的兜底作用,积极为弱势群体搞好服务,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应保尽保;端正行业作风,推行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清理乱收费行为,加强民间组织机构管理,确保民间组织依法、规范开展社会服务活动;进一步完善民政网站,开设网上公开栏目,开展网络论坛活动,对行政审批事项、民政业务及需要公开的信息在网上公开。

二、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在民政系统内建立健全各项民政规章制度,使每项工作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干部队伍中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加强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勤政、廉政、为民、务实”;认真解答“行风热线”栏目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按照市里提出的“马上就办”的要求,积极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积极疏通舆论渠道,扩大舆论监督范围,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改进工作。

三、建立机关干部考核测评体系,优化机关发展环境。组织系统内评选“群众满意科室”和“群众满意单位”活动,对评议结果位居最后一名的,对科室和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群众考评不满意的科室和单位,对岗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以观后效,确保让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同志走到领导岗位,切实为广大群众多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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