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正文
临沂市民政局2012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03-20 00:00   审核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临沂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主要内容共九个部分组成: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二) 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五)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八) 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九)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十)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民政局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www.lym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邮编:276000;电话:7200966(传真):7200917;邮箱:lyminzhengju@126.com);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707室。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满意型民政建设和“阳光民政”的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

一是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民政工作;二是抓好网络信息公开,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我局各类信息;三是通过会议、文件公开。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采取会议和文件的形式公开;四是编辑《临沂民政》专刊,作为民政系统对内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之一,全年共印制48期,7200册;五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如出台重要行业文件前召开专家咨询会和征求意见会等,利用普法日,在路边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民政政策和我局的工作措施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抓好责任落实。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审计信息公开的网络建设、保密审核、媒体发布、维护管理等工作。升级了自动化办公软件,开通了政务协同办公系统,对我局互联网和内部局域网门户网站的审计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和维护。各科室单位提供的信息材料,由局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统一发布,做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到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二)抓好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健全了以局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提供信息为基础,由信息员汇总收集各类信息,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抓好全面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局结合局内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职能特点和业务情况,对政府信息重新分类,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三属”、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民政门户网站上公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金计算办法和申请程序、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等;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

(四)抓好学习培训。年初,组织全局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精神,使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就是为民服务的理念。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坚持做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违法腐败现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互联网信息公开。一是通过局门户网站发布机构职能、民政要闻、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县区信息和网上信访咨询、表格下载、民政业务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66条。二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上级部门门户网站报纸刊物及各级新闻媒体等及时公开政府信息600余条。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2年度部门动态信息125条,截止2012年底公开部门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134个。同时门户网站开设了意见箱,及时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部门信箱、市长信箱以及在线咨询。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工作中,2012年我局共收到信箱信件119件,其中,市长、书记信箱信件13件,在线咨询5件,公众参与101件,对公众提出来问题我局及时派相关人员迅速解决,确保让群众满意。

(二)新闻媒体信息公开。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电视、广播和报纸等传统新闻媒体通报,开展系列宣传和专题宣传,让公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民政工作。

(三)会议、文件公开。对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内容,通过召开会议和下发文件的形式公开。

(四)其他形式公开。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前召开专家咨询会和征求意见会;利用普法日,在路边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宣传民政政策和我局的工作措施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信息,接待政府各类信息咨询约7500余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减轻群众负担,对2012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实行不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2年我局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三次,市保密部门检查一次,出现失泄密情况。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事业单位都设有信息公开栏,同时积极上报信息及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宣传工作。其中,华东革命烈士陵园管理处、荣军医院、救助站等单位建立了门户网站。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我局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民证工作覆盖面广,信息量大、繁、杂,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由于局机关没有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编制,信息公开工作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要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常换常新有一定难度。

2、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未能处理好信息公开和信息保密的关系,限制了可公开信息的范围公开。

3、信息公开有时不及时。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少,有时工作繁忙,造成沟通不及时,未能把信息第一时间反馈给有关媒体等进行予以公开。

(二)整改措施

1、拓展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内其他主流网络媒体的影响,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加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进一步宣传民政政策。

2、构建长效机制。强化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逐步充实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认真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提高认识。在各科室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争取不论情况,都把涉及民政服务对象的各种信息能够及时予以公开。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填写)

填报单位:临沂市民政局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本年累计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66

其中:1.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

4

2.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

134

3.业务公开信息

125

4.规划计划、统计信息

2

5.财务预决算信息

0

6.招标采购信息

0

二、信息公开申请数

0

其中:1.信函及传真申请数

0

2.网上填表及电子邮件申请数

0

3.当面申请数

三、对申请的答复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数

0

3.不予公开数

0

4.其他情况

0

四、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数

0

五、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六、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数

0

其中: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七、政府信息公开被诉讼数

0

其中: 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0

2.纠错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1

九、召开新闻发布会数

2

十、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其中:1.纸质文档

0

2.电子文档

0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

1

2.兼职人员

1

十二、组织学习培训次数

1

十三、参加学习培训人员数

29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