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残疾孤儿手术康复
二、办理依据
(一)《关于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的通知》(民函〔2007〕330号)
(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拓展“明天计划”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16〕261号)
(三)《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县(区)民政局
四、办理条件
社会散居孤儿中0至18周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
五、申请手续
《“明天计划”医疗救助申请书》和《“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一)对于社会福利机构内养育的孤残儿童,由所在福利机构联系当地定点医院进行筛查评估,符合医疗救治条件或具备良好治疗预后效果的,由福利机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提出救助申请。治疗完成后,首先办结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之后,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结账申请,经省、部“明天计划”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剩余医疗费用可申请“明天计划”资助。
(二)对于社会散居孤儿,由监护人填写《“明天计划”医疗救助申请书》(附件1)和《“明天计划”医疗资助申请表》(附件2),所属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审核并对孤儿身份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填写申请信息,提出救助申请,并告知监护人自行到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医疗终结后,由监护人办结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慈善捐助后,凭医疗票据到所属县(市、区)民政局办理结账手续,所属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后,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儿童医疗救助信息子系统”中填写相关结账信息。
(三)年底结账。两类儿童要分类准备结账材料,逐级上报审批,由市级民政部门统一汇总结账材料,一式两份邮寄至省“明天计划”办公室。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无。
九、咨询方式
临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9-7200928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0539—860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