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家庭寄养
二、办理依据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9月民政部令第5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
四、办理条件
拟寄养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家庭。
五、申请手续
拟寄养申请书、拟寄养家庭的户口、住所、收入、健康状况、年龄、文化程度等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审核相关材料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无。
九、咨询方式
(一)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0539—8601198
(二)临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9-720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