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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家庭寄养服务指南
2017-05-31 10:42   审核人:

 

一、事项名称

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家庭寄养

二、办理依据

《家庭寄养管理办法》(2014年9月民政部令第54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

四、办理条件

拟寄养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家庭。

五、申请手续

拟寄养申请书、拟寄养家庭的户口、住所、收入、健康状况、年龄、文化程度等证明材料。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审核相关材料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无。

九、咨询方式

(一)临沂市儿童福利院收养管理科0539—8601198

(二)临沂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0539-7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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