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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服务指南
2017-05-31 10:44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人:

 

    一、事项名称

    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免费手术

    二、办理依据

《关于为城乡低保家庭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实施免费手术的意见》(鲁民〔2008〕55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民政局

    四、办理条件

城乡低保家庭中患有先心病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0-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五、申请材料

(一)山东省城乡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审批表

(二)低保证及低保证复印件

(三)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需要县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经办的转诊手续

六、基本流程

(一)手术申请。由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家长凭低保证和患儿以往诊断治疗病例到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山东省城乡低保家庭先心病儿童免费手术审批表》并在背面粘贴患儿家庭低保证复印件。由县(市、区)民政局对申请人低保证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审批意见。低保家庭患儿凭《审批表》和低保证,到定点医院进行免费筛查。有手术适应症的患儿,由医院在《审批表》上填写手术意见。

(二)手术审批。有手术适应症的患儿,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其家长携《审批表》、《医疗证》和低保证,到县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进行审批并办理转诊手续后,报市民政局审批;未参保的或当地未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县(市、区)民政局直接报市民政局审批。

(三)手术实施。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县(市、区)民政局及时通知患儿家长。患儿家长携带《审批表》和转诊手续到定点医院为子女实施手术。实施手术前,定点医院要按规定与先心病儿童家长签订医疗合同。定点医院要为手术患儿提供最佳手术治疗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免费为患儿和一名家长提供食宿。

(四)手术材料上报。手术结束后,定点医院应将《审批表》和医疗费用发票(须由患儿家长签字)、医疗费用清单妥善保存,于每年11月30日前送达各市民政局,作为结算凭证。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民政局

(二)电话咨询:0539-7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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