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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服务指南
2017-05-31 10:47   审核人:

 

一、事项名称

基本养老服务

备注:基本养老服务包括很多内容,属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其中市民政局主要办理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民〔2015〕47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四、办理条件

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购买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服务。通过招投标,确定承担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

五、申请材料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教育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准文件),并具有中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资格;

(三)具有提供培训、实践、住宿及餐饮等一站式服务的能力;

(四)在临沂市具有固定的办学场所且具有稳定的办学经费来源;

(五)其他相关条件。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方根据招投标文件提交相关材料;

(二)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培训机构;

(三)由培训机构组织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实施培训。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不含招投标手续费用)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二)电话咨询:0539-7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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