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民政领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乱收费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依托行政权力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
(二)乱检查行为。“鲁执法”平台使用不力问题,未将执法检查入企、非检查入企一并纳入平台管理,联合检查率不高;检查主体不适格问题,违规购买、超范围购买第三方服务,涉企行政检查过度依赖第三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随意检查、运动式检查等问题。
(三)乱罚款行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不具备处罚资格的人员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不到位,小过重罚、重责轻罚、一律顶格;久拖不决、严重超期,违反法定程序和权限处罚等。
(四)乱查封行为。在查处经营性公墓建设、殡葬经营单位等行为时,未按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期限实施查封等;重复查封;查封收取保管费用;查扣物品保管不当;擅自处置查封财产。
(五)趋利性执法行为。通过搞排名、通报结果等方式,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逐利执法、以罚增收,将罚没指标与部门经费、人员绩效挂钩等。
(六)执法标准不一致增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不同地区民政行政裁量基准执行不一致;执法标准不合理、不符合实际;不同执法领域标准不衔接等。
(七)执法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执法不公正、不文明;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接受企业宴请、收受礼品礼金、谋取不正当利益等。
二、征集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受理电话:0539-7200966
电子邮箱:mzj_bgs@ly.shandong.cn
通讯地址: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13号
三、有关事项
一是线索收集范围是涉企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可以针对具体行政执法案件,也可以针对行政执法问题。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或者已申请行政复议和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收集范围。
二是提供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结果等,便于核实处理。
三是鼓励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按反映人意愿对人员信息和反映内容保密,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反映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反映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对借机诬告、陷害等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民政领域涉企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