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相关经营主体:
为做好我市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活动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山东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方案》(鲁民函〔2025〕7号)、《临沂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施细则》(临民函〔2025〕22号)等要求,现公开征集和遴选第一批活动参与经营主体和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对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地面和门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厨房设备改造、物理环境改造、智能辅助产品等6大类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予以购新补贴,具体范围见附件1。财政补贴资金由参与经营主体先行垫付。
二、基本申报条件
1.符合政策补贴品类相应经营范围、具备销售场所,能够为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经营主体需具备线下实体销售场所或具备从事线上销售合法资质及销售6大类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范围内相关产品的能力。其中,参与补贴政策的线上平台应支持线上支付功能,具备通过地理位置定位及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名录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具备较强补贴垫资能力和及时退回补贴资金能力,自愿接受政策实施相关部门检查、审计以及税务稽查,签订并公开《参与经营主体承诺书》(见附件2),对产品销售价格等进行承诺。
4.遵守政策服务平台各项规定,能够对接完成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及时、准确报送销售数据等相关材料。自行配备补贴发放及核销的相关软件或硬件设备,具有完整的进销存系统或凭证记录,具备完善的后台订单管理系统、进存销管理系统,能够建立完整销售台账。台账要详细记录享受政策补贴的老年人(采取代购的需同时记录代购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送货地址等信息以及购买产品的品类、品牌、规格型号、商品编码、能效(水效)/环保等级、销售价格、补贴金额等情况信息。所有能够证明销售链条完整的资料(如销售发票/复印件、出库数据、送货安装情况等相关资料)均需留存备查。
5.持续提升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能够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加强对经营主体及门店员工的培训和管理,防范道德风险,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借机涨价、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放弃参加本次活动,将核销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6.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消费者服务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投诉),能够提供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根据补贴商品目录在相应展示商品样机上贴示“临沂市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宣传广告物料。严格遵守政策宣传有关要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政策实施部门及服务机构相关名称、标识和品牌。指定专人或组建专业团队建立咨询投诉渠道,及时高效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三、申报具体要求
(一)品牌方或授权经销商个性要求
1.能够主动与政策服务平台对接,准确提供商品类别、品牌、名称、规格型号、产品编码(国标13位编码或企业商品编码,无编码的将由市民政局组织相关机构进行编码)、能效或水效等级、公开承诺价格(应同步告知本市内其他经销商)、是否外资品牌等产品信息并配合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工作。须严谨准确填报补贴商品目录。因填报补贴商品目录不准确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当事主体承担并追究责任。
2.能够落实合法适规和督促监管义务。品牌方或授权经销商对参与本次补贴的产品的合法适规性负直接责任,并对参与经营主体补贴期间的销售行为承担督促和监管义务,应确保参与经营主体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公开承诺价格。
(二)其他共性要求
1.做到价格公示、监督电话、承诺书“三公开”。参与以旧换新补贴产品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3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品牌方或授权经销商应将参与补贴产品及前3个月销售均价同步至其他经销商,并于店内以海报、电子屏、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公示。若因经营主体自身工作失误导致的补贴纠纷,其责任由经营主体自行承担。
2.销售当日开具正规发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包含政府补贴的实际销售价格。发票抬头姓名与补贴券领取人及实际付款人保持一致,发票中“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等有关信息,均应真实、规范、准确填写。
3.在消费者退货时,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如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兑付以后,经营主体须在3个工作日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政府指定资金账户。未经明确,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
4.销售经营主体在活动过程中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工作要求、不配合相关工作,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活动出现重大问题的,政策实施部门有权终止销售经营主体的活动参与资格,责令赔偿损失,必要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参与经营主体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和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工作,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票证、台账和信息数据等,自觉接受检查、审计以及税务稽查。
6.补贴商品的收货地或装修改造地址严格限制在临沂本地。政策参与经营主体不可擅自扩大补贴区域、更换实际补贴产品、二次批量转寄、违规收集全国订单在本地核销。
7.符合纳统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纳入临沂市批发零售业统计。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每个附件材料单独加盖公章并在签字处签字,材料整体加盖骑缝章。全套申报材料须将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PDF版一并提供。申报经营主体应按上述要求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由县区民政部门和企业分别留存。
(一)参与补贴商品申报
原则上,由品牌方统一填报《临沂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商品申报表》(见附件3)。参与补贴商家应积极联系对接品牌方,协调品牌方及时填报参与补贴商品申报表;如品牌方无法报送的,可取得品牌方授权后填报参与补贴商品申报表,报送时应同时提供品牌授权证明材料。
(二)参与补贴经营主体申报
参与补贴经营主体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至所属县区民政部门初审。
1.参与经营主体承诺书(见附件2);
2.参与经营主体申报表(见附件4);
3.经营主体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见附件5);
4.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最近一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7.经营主体参与补贴工作方案(包括宣传、促销、风险管控措施等)。
五、申报流程
1.申报经营主体应按要求于7月16日前向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由县区民政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审核通过的填写至《临沂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参与经营主体申报汇总表》(附件6),PDF扫描版由各县区民政部门拷贝至市民政局或发送至指定协同办公系统账号,逾期不予受理。
2.市民政局确认参与经营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要求入驻政策服务平台。
3.市民政局对活动参与企业和参加活动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在此次征集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和经营主体需求,将按程序适时调整和补录。具体申报事项及流程市民政局将根据最新文件要求适时更新。
附件:1.临沂市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清单
2.参与经营主体承诺书
3.临沂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商品申报表
4.参与经营主体申报表
5.经营主体参加活动门店申报表
6.临沂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参与经营主体申报汇总表
7.参与经营主体明白纸
8.知情同意书
9.各县(区)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
临沂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