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港经济开发区民政局、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针对近期接连发生的多起重特大事故,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6月9日紧急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定于2013年6月至9月底,在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6月10日,省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6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3〕5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通知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民政部等各级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堵塞监管漏洞、强化安全措施。同时,将安全生产与履行民政部门职责统一起来,认真落实管理职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 检查范围和重点部位
各县区民政局及所属的儿童(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军供站、军休所、光荣院、烈士陵园、福利企业、殡仪馆等单位迅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解决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可能发生的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要按照通知精神,做好本单位内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和监督责任。
三、 检查的重点内容
各县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除地方政府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还要着重检查如下内容:
(一)建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的情况,管理监督责任分工是否明晰、是否落实、是否全覆盖;
(二)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等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制度是否健全;
(三)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建立责任追究制;
(四)健全完善预防机制情况,是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重点危险源监控监测。
四、检查方式
(一)要对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市民政局。
(二)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本单位重要岗位和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三)将安全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进行跟踪督查。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五、有关要求
各县区民政局要认真贯彻各级通知精神,增强安全意识,坚持依法履职,对民政工作重点服务对象加大帮扶力度,积极化解矛盾,预防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机构、农村敬老院、光荣院等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安全检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尽可能创造条件安装视频监控,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迅速有效处置。
(二)救助管理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教育,组织在站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教育知识,加强行为矫正和心理疏导。对于受助对象中的精神疾患人员,要本着先治疗稳定病情,再救助联系返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流浪精神疾患人员的救助程序、管理方式和服务内容,加强特别护理、密切监管、妥善照顾,最大限度防止其发生自杀、受伤、外逃、伤害他人等意外发生。
(三)对符合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落实保障待遇。对精神疾患人员采取临时救助措施,给予必要帮扶。要按照国家关于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有关政策的规定,落实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对于生活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戒毒人员及家庭,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进一步健全社区利益诉求和矛盾化解机制,指导组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论坛、听证会、评议会、悄悄话室等多种形式,听取居民意见,了解群众的呼声,建立善于调解矛盾纠纷的社会工作队伍,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调解矛盾纠纷,将影响社会安全的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
各县区民政局及所属单位要严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把维护安全的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不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切实可行的长效措施,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及时处
置安全生产领域突发性事件,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直接责任人要第一时间到场,及时展开应急救援工作。同时要迅速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临沂市民政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