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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知识问答 (五)丨你关心的收养知识都在这里
2023-08-22 09:43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人:

Q对收养人收养子女的数量有何规定,有哪些例外情形?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但有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受上述要求限制;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三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规定的限制。

Q收养人双方前婚各生育一名子女,是否还可以收养?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这是一般情况下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但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以及收养继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收养人双方前婚各生育一名子女,再婚后,无论双方是否直接抚养子女,该子女仍是收养人的子女,收养人子女的数量应为2名。按照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的规定,双方前婚各生育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在一般情况下不符合收养子女的条件,但是可以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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