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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沂蒙和谐使者”评选揭晓
2016-02-25 00:00   审核人: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通知,公布了我市首届20名“沂蒙和谐使者”名单。

“沂蒙和谐使者”是指具备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丰富实践经验,贡献突出的专门从事社会服务的工作人员。根据我市《“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去年11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联合组织了“沂蒙和谐使者”的评审工作,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考察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评选出20名“沂蒙和谐使者。”

“沂蒙和谐使者”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年限为4年。管理期间的“沂蒙和谐使者”,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被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享受临沂市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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