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费县召开社会组织“审管联动”暨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各业务主管单位分管负责同志、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费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两新”组织工委副书记田勇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同志传达了《费县深化“审管联动”,优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并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深化社会组织“审管联动”是优化社会组织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有效举措。各部门、单位、各社会组织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守好责任田,实现真联动,切实把社会组织“审管”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会议强调,深化社会组织“审管联动”要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五大衔接”。抓好社会组织党建与审批的衔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党的领导,是登记管理机关必须履行的首要政治责任,要把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与社会组织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抓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与审批的衔接。民政部门会同业务主管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在履行事中、事后监管后,要将社会组织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向行政审批部门推送,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受到处罚的社会组织审批业务时,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严格审批。抓好等级评估与审批的衔接。民政部门要引导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参加评估,把运行规范、群众满意度高的社会组织纳入评估体系,结合此次出台实施意见,激发社会组织参与评估的热情。抓好年度报告与审批的衔接。民政部门对不参与年报的社会组织要通过纳入黑名单、纳入失信名单、撤销登记等方式加大惩戒,对屡教不改的社会组织要与审批部门加强沟通,实施联合惩戒,在审批登记方面限制其办理相关许可业务。完善兜底性政策保障与审批有效衔接。推出登记社会组织免费提供首套印章、免费提供电子印章、免费提供复印打印、免费提供邮寄等服务,降低举办社会组织成本,提高举办者在政府“减税降费”中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涉及面广、工作协调任务重,必须强化各级各方面的共同责任与协同配合。民政部门要发挥监管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协调,建立与登记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综合监管部门、党建工作机构的联系,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做到责任明确、机制有效。
会议还对做好2021年度县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报、费县县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审核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