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民政局聚焦机制建设、排查救助、集中供养三方面,加快推进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减轻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保障其基本生活,提升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最终摆脱疾病、回归社会。

聚焦机制建设,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县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强化与公安、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议事协调机制作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重大问题。

聚焦排查救助,主动落实政策。开展低收入家庭动态监测,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重点关注,动员村居干部、网格员定期开展走访,对排查发现的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中符合民政政策保障条件的人员,区分困难情形,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或社会福利等相应政策保障范围,加大救助力度;联合公安、城市管理执法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开展街面巡查,对发现的精神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救助。

聚焦集中供养,优化救助效果。建立与市精神卫生中心、沂南县精神病医院的合作关系,将特困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机构实行集中供养,2021年集中供养48名,2022年集中供养51名;同时与费县心理医院联合,积极推进我县失能半失能精神疾病患者集中供养中心建设,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切实减轻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庭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