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论述精神,聚焦组织保障、救助实效、规范管理、宣传引导,打造高效慈善、暖心慈善、阳光慈善、全民慈善,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间运作、法制规范、全民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以慈善力量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共同富裕,探索出了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新路径。截至7月,全县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款1.62亿元,慈善救助困难群众3.6万余人次,发放救助款物7400余万元。
一、以提升凝聚力为核心,聚焦组织保障,着力推动“高效慈善”。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完善运行机制,推动慈善工作一体推进、高效运转。一是建立组织推动机制。县委、县政府将慈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慈善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调度通报等决策议事制度。2014年9月,成立县慈善总会,配备独立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县级财政每年拨付工作经费30万元。二是构建“三位一体”组织体系。县级设立慈善总会,12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慈善工作站,村居依托慈善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成立415个慈善工作室,县乡村三级联动、高效互动,切实解决慈善组织为困难群众办实事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截至7月,全县认定慈善组织7家,县乡村专兼职工作人员500余人。
二、以提升影响力为根本,聚焦救助实效,着力建设“暖心慈善”。
坚持传统和多元融合互补,创新慈善项目,延伸慈善触角,不断提升慈善价值和影响力。一是扎实推进传统慈善救助。围绕社会弱势群体的客观需要,统筹使用慈善资源,实施助老、助困、助幼、助残、助学、助医“六助”工作,慈善救助分类施救、科学施救、精准施救。2022年慈善救助支出1227万元,同比增长39.15%。二是创新居民慈善互助基金。县慈善总会募集创始基金6900万元,在全县设立344个社区(村居)慈善互助基金,基金总额达1038万元,发放救助金43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796人。设立“助残基金”、“美德基金”等多个企业、个人冠名基金,基金规模达372万元。三是探索“慈善+”救助模式。实施“慈善+政府+企业”模式,设立“益海助学基金”,建设费县益海助学中心,引导爱心企业家捐赠金额500余万元,为孤困儿童打造温暖“益海之家”,模式被评为“全省2022年度儿童福利领域优秀创新实践案例”。创新“慈善+乡村振兴”模式,发动全县慈善组织、公益性社会组织组建费县乡村振兴服务队伍,积极参与腾讯公益“99公益日”项目,开展“仁爱费县大病救助”、“幸福家园”建设等乡村振兴项目,网络募捐534万元,乡村振兴项目支出369万元。开展“慈善+共克时艰”项目,面对新冠疫情和抗洪救灾应急任务,发动慈善组织踊跃参与,全县用于新冠疫情支出722万元,抗洪救灾支出31万元。
三、以提升公信力为基础,聚焦规范管理,着力打造“阳光慈善”。
坚持把公开透明落实到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全过程,主动接受行政、社会监督,让慈善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严格依法活动。慈善组织严格按照《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章程开展活动,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实行独立建账、独立会计核算,自觉接受监管和审计,增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二是主动公开公示。利用“慈善中国”平台,加强对慈善组织日常信息公开和公开募捐备案情况监管;慈善组织财务审计和年报及时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申请救助以家庭为单位,逐级上报,并在村级、乡镇政务公开栏和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做到严格管理、公开透明。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设立慈善监督热线和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建立媒体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促进作用。
四、以提升感召力为导向,聚焦宣传引导,着力共筑“全民慈善”。
弘扬慈善文化,传播慈善精神,带动和影响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慈善感召力。一是营造慈善浓厚氛围。利用每年《慈善法》颁布实施周年和“中华慈善日”庆祝活动,通过在县城、乡镇发放宣传单页、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启动“慈善文化宣传年”活动,开展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营造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强化典型示范引领。通过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风采录”、临沂电视台“会长话发展”等媒体,广泛宣传山东好人、临沂好人和省市县和谐使者、社会组织优秀党员等榜样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三是主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和省内外慈善组织合作交流,积极对接《慈善公益报》、省市电视台等网络媒体平台,宣传费县慈善工作;在县慈善总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普及慈善法规,传播慈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