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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丨兰陵县民政局:“兰馨惠民”四创四提 扶困济弱 “救”在身边
2024-04-10 15:05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人:

兰陵县民政局全面落实省民政厅“1261”总体工作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创新流程优化、多元参与、科技赋能、提标扩面,提升救助便捷度、完善度、高效度、牢固度,持之以恒救弱助老帮困,擦亮社会救助工作暖心底色。

一、创新流程优化,提升救助便捷度

以“规范、精减、提速”为目标,全面梳理各项救助工作流程,着力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一是深化放管服,实现“高效办”。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和监督管理职能实现了有效分离,县乡村三级权责更加明晰。二是认定“三合一”,实现“接续办”。将低保、特困供养对象与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与退出工作“三合一”。认定环节,逐一对照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符合其一即直接给予相应救助;退出环节,对因经济状况好转退出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家庭,同步进行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与纳入,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多项救助政策互联互补。三是全程减要件,实现“方便办”。推行社会救助告知承诺制度,经办人员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的,可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可以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

二、创新多元参与,提升帮扶完善度

加强部门联通,积极引导慈善、专业社工、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实施“社会救助+”多元救助模式,形成救助合力。一是纵横联动,共享服务“芯”资源。持续深化与乡村振兴、医保、卫健等部门的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助推救助政策更精准、对象更精确;健全全县17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一窗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609处村级(社区)社会救助工作站“网格化”管理。二是慈善助力,展现服务“新”作为。通过企业家座谈会,“慈心一日捐”等认捐活动,2023年募集救助款物6167万元,争取配捐资金、拨付款物650万元,筹资量全省第一;投入资金2891万元实施“幸福家园”项目203个,叫响“情暖夕阳、孝善兰陵”“小兰劝学、希望兰陵”“大病救助、健康兰陵”等系列慈善品牌,2023年累计发放救助款物521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8万多人次。三是志愿链接,凝聚服务“心”力量。充分发挥专职社工作用,联动志愿者3200余名,通过摸排困难群众需求,制定服务清单,组织实施“小兰劝学”“七彩社工”“情系桑榆”等社工服务项目,为服务对象等提供资源链接、心理疏导、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受益群众3万人次。

三、创新科技赋能,提升救助高效度

依托数字技术和平台,健全社会救助数据要素,将“温暖救助”与“数字民政”相结合,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便利化、透明化、普惠化的数字服务。一是数据赋能,工作开展“准起来”。依托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乡村振兴、医保、残联等各部门数据共享,打通大数据链条构建困难群体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功能开展信息比对,主动发现困难群众;综合运用智能预判系统,绘制待救助人群精准“画像”,针对救助对象智能研判、匹配救助政策,建立“救助数据库—救助政策匹配—救助措施落实”三步走精准救助流程,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沉默困难群众”。目前,全县城乡低保31051人,低保边缘家庭1307人,特困人员6002人。二是数字赋能,资金管理“严起来”。依托救助平台,实现救助信息“数据核查-数据入库-业务审批-资金发放”闭环管理,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数据对接惠民利农财政补贴资金“一本通”系统,做到资金发放“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监督管理。2023年累计发放低保救助资金20070.8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资金7874.64万元,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发放电费补贴247.32万元。三是智慧赋能,申请救助“快起来”。推行社会救助政策“码上通”二维码,群众扫描二维码,就能马上了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保边缘家庭、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有关流程、办事指南,实现“无纸化”宣传。同时,群众可直接运用手机提交救助申请,实现申请社会救助“掌上办”“指尖办”。

四、创新提标扩面,提升兜底牢固度

以提标扩面为基础,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助推扩面增效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打破壁垒,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兜好底”。取消急难救助对象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非兰陵籍居民由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实施救助,实现临时救助范围由户籍居民向常住居民扩展,切实提高临时救助效能。2023年共实施临时救助90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65.91万元。二是扩围增效,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密切关注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群众、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等重点监测群体,有效发挥民政协理员、村居(社区)干部、志愿者等作用,加大对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力度频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第一时间纳入救助范围。2023年累计新纳入城乡低保1874户3013人,特困人员640人,低保边缘家庭111户274人。三是提高救助标准,社会救助保障能力“稳步升”。落实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扎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目前,全县农村低保全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71元、683元;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133元、888元;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失能、半失能、能自理三档,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 847 元、484 元、190元,实现救助保障标准14年连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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