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以全省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为契机,围绕社会组织文化培育,聚焦文化建设、救助实效、内外管理,通过建设慈善平台、提升慈善服务、规范慈善体系,助推社会组织明方向、守初心、筑防线,探索出了慈善事业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径。截至7月,县慈善联合总会累计接收捐款1600余万元,慈善救助困难群众4万余人次,发放救助款物1800余万元。2024年5月,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首批“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全国联动示范县。
一、聚焦文化建设,建设慈善平台,助推社会组织“明方向”。
大力推动慈善文化建设,充分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一是开展“慈善+”创建活动,搭建慈善文化大舞台。以文化引领慈善工作,开展“慈善+教育”、“慈善+卫生”、“慈善+社工”、“慈善+网格”、“慈善+冠名基金”等活动,夯实慈善文化实力。发挥慈善组织联合性、枢纽型作用,搭建慈善人才服务、慈善文化宣传、慈善资源融合平台,推动慈善重点领域的深入研究、跨界的资源整合,广泛汇集慈善力量。二是叫响“温暖之城、慈善兰陵”品牌。以弘扬沂蒙精神、传承慈善文化、提升全民慈善意识为目标,深入培育发掘、宣传推广“凡人善举、身边慈善”、“小小公益”,开展“最美慈善人”、“最美慈善村”评选活动,培树典型、弘扬榜样,形成奋发向上、崇慈向善的良好风尚,打造有温度、有高度、有深度的温暖之城、慈善之城。三是提升慈善文化硬实力。开展慈善文化研究与传播,全力做好《兰陵慈善志》编纂,力争2024年10月1日前出版发行。打造“数字慈善”平台,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慈善渠道;加强慈善网站建设,发挥公众平台作用;持续做好《大爱兰陵》季刊宣传工作,开展慈善征文活动,鼓励人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传递爱心温暖;在广播电视台设立慈善专栏,《兰陵首发》设立慈善栏目,同时,加强与中央、省、市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密切合作,宣传推介兰陵慈善文化,讲好兰陵慈善故事,切实增强慈善感染力,提高慈善公信力,扩大慈善影响力,提升兰陵美誉度。
二、聚焦救助实效,提升慈善服务,助推社会组织“守初心”。
围绕“助老、助童、助学、助医、助残、助困”六助体系,聚焦“助力共同富裕、改善保障民生、参与社会治理”等,打造了六大慈善品牌:一是“情暖夕阳、孝善兰陵”品牌。开展“情暖夕阳”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关爱、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养老服务等活动,建立集中养老、居家服务等多重关怀机制,投入资金180多万元。二是“与爱同(童)行、希望兰陵”品牌。开展“小兰劝学”、“童心陪伴”、“圆梦助学”等活动,对家庭困难学生实施帮扶救助、心理辅导,投入资金200多万元。三是“大病救助、健康兰陵”品牌。开展“慈善光明行”、“慈善助力行”、“中医为民”等活动。围绕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设立了500万元的慈善大病救助基金,对农村大病患者实行全覆盖救助。四是“情满万家、幸福兰陵”品牌。开展“情满万家”“四季送关怀”“慈善扶贫大篷车”“慈善扶贫卡”走访活动和“爱心传递、捐物助贫”衣物、家具捐助活动等,为困难群众带去温暖与关怀,投入资金590万元。五是“志愿服务、美丽兰陵”品牌。成立“爱兰陵”慈善志愿服务队,发展慈善志愿者5.1万多名。建立168家“志愿积分兑换超市”,设立了全省首家慈善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线上商城,对志愿服务活动量化积分、兑换物品,投入资金349万元。六是“最美慈善、文化兰陵”品牌。搭建“数字慈善”平台,打造了山东省首家县级“全国慈善会体系数字化管理系统”。开展“最美慈善”创建活动,全力编纂《兰陵慈善志》,发行4期《大爱兰陵》季刊,收集慈善征文作品449篇,出版《慈善兰陵》征文集。陕西、河南、江苏等30多家慈善组织先后来我县考察学习慈善工作。兰陵慈善工作先后40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人民网、山东卫视等主流媒体报道。
三、聚焦内外管理,规范慈善体系,助推社会组织“筑防线”。
坚持把公开透明落实到慈善资源的募集、管理和使用全过程,主动接受行政、社会监督,让慈善在阳光下运行。一是严格外部分类监管。按照不同领域、类型、运行状态,进行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提前提醒督促社会团体按期换届,督促社会组织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落实非营利属性。下发关于《兰陵县民政局关于开展县管社会组织检查工作的通知》聘用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县管社会组织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组织开展抽查,抽查结束后,共发出整改通知书20份,通报一份。对民政领域社会组织举办重要会议、论坛、研讨、评选等活动进行审查,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二是强化内部细实治理。加强文化建设,落实省市“规范化建设年”活动要求,以“兰舟红帆 社航益民”社会组织党建品牌为引领,突出“益民”文化主题,积极引导县管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在参与乡村振兴等方面开展活动,创建社会组织系列服务品牌。通过征集各方意见、进行可行性评估、党组会审议、集体讨论,制定社会组织“文化建设”工作分工明晰、主体明确、阶段明了,执行有跟踪、措施可调整、落实有监督的实施细则。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设立慈善监督热线和监督信箱,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建立媒体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