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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五个一”做实做细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
2020-08-17 10:15   审核人:

今年以来,沂南县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群众关切,做实做细基本民生保障,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一条线”。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巩固提升我县脱贫工作成果,自今年7月1日起,我县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36元、399元提高到600元、450元。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795元、545元提高到900元、585元。并根据最新标准印制《2020年沂南县民政社会保障政策明白纸》5万份,明确了社会救助领域7项重点业务和8种保障项目的发放标准,发放到民政救助对象家中。

打通社会救助审批“最后一公里”。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救助申请,优化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沂南县大力推动全县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将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审批权限下放到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同时取消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民主评议环节,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加强对乡镇社会救助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管,5月以来,印发工作通报3期。

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一张网”。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通过与扶贫办、残联等部门对接,进行数据比对,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年老人员、即时帮扶人口、返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人员等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截至8月,全县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1.3万余人,在保农村低保对象2.95万人,在保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2.56万人,兜底率为45.89%,共发放低保保障金3801.8万元,物价补贴353.83万元。

设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一笔钱”。进一步细化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将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2万元,为每个乡镇设立了5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今年以来,补充下拨临时救助备用金120万元,执行急难对象24小时先行救助,提高了临时救助时效性。2020年我县开展临时救助55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256.44万元,人均救助水平达4662.54元,为防止困难群众因病、因灾返贫发挥了重要作用。

打造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一个家”。督促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五有标准”(有照护协议、有服务标准、有定期探访、有动态管理、有应急预案),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遵循“愿进全进”的原则组织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启用沂南县福利中心,设立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地,依托县心理康复医院集中收住失智特困人员,改造提升孙祖、砖埠、铜井三处区域性中心敬老院,积极组织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入住。目前,我县共有特困人员3497人,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贴1293.6万元,照料护理补贴365.1万元,其中,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592人,集中供养309人,集中供养率达52.19%,有效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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