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务目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
工作情况:一是调度汇总9月份工作进展情况;二是督促后进县区尽快完成工作任务。截止9月份,全市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村民自治章程修订工作均已基本完成,村务公开目录制定(修订)完成率达到60%以上。赋码工作已于7月份完成。
二、任务目标:探索建立低保、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金救助、实物救助和救助服务相结合的社会救助方式
工作情况:9月发放城乡低保金3636.33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540.76万元。1-9月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29502.25万元,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1443.5万元。
三:任务目标:拓展惠民殡葬改革成果,加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推进节地生态安葬
工作情况:在8月份的基础上,蒙阴、临沭、蒙山、开发区4个县区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目前,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已有11个县区(含开发区)完成建设任务,其余郯城、高新、兰山、罗庄、费县5个县区正在全面开工建设。全市已建设完成公益性墓穴65.7万个,成立红白理事会7600多个。
四:任务目标:健全关爱老年人、残疾人和农村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做好流动家庭、留守家庭、空巢家庭、单人家庭专项救助
工作情况:9月4日,全省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和儿童福利工作会议在沂水县召开,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立杰同志对全省儿童福利工作作出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截至9月共为全市8.2万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补贴资金6500万元。
五、任务目标:分类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和残疾人补贴标准,提高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助标准。
工作情况:根据2018年提标文件,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最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及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确保残疾人、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权益得到保障。8月6日印发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73号)。
工作成效: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