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分配表
2016年12月26日
单位:人、万元
县区名称
需救助人口(人)
金额(万元)
备注
罗庄区
2837
18.1
1、根据鲁财社指[2016]103号文件,分配我市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76万元,用于补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支出。 2、分配依据是根据今年各县区受灾程度和需救助人口数等情况,以民政部灾情管理系统中的统计数据为准;分配金额依照省厅拨款标准每人63.9元。 3、平邑县94万元由省直接拨付。
莒南县
3347
21.4
沂水县
10189
65.1
蒙阴县
21118
135.0
费 县
22164
141.6
沂南县
12062
77.0
临沭县
2787
17.8
合 计
74504
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