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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年度检查
2017-11-17 09:36   审核人: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13001001404
权力事项名称 非公募基金会年度检查
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审批对象 全市非公募基金会
实施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2月国务院令第400号)第三十四条:“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一)对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民间组织管理局
共同实施部门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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