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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
2017-11-17 09:52   审核人: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13000201408
权力事项名称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审批对象 民办非企业单位
实施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10月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民间组织管理局
共同实施部门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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