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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公墓审核
2017-11-17 10:18   审核人:

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

权力事项编码 3713000101405
权力事项名称 建设公墓审核
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审批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实施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国务院令第225号,2012年11月国务院令第628号修订)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实施主体 市民政局 承办机构 社会事务科
共同实施部门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法定时限 20日 承诺时限 20日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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