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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服务指南
2016-09-03 00:00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编码:3713000101403

(二)实施机构:临沂市民政局

(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组装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专用件并由本企业直接为残疾人或者患者装配使用的企业。

(四)受理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市民政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771680

(五)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7项。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二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201410月鲁政字〔2014189号)附件114项,下放至设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六)办理条件

依据:《假肢和矫形器(服装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

申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所生产装配的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属于《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2、拥有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取得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的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不少于2人;

3、具有测量取型、石膏加工、抽真空成型、打磨修饰、钳工装配、对线调整、热塑成型、假肢功能训练等专用设备和工具;

4、具有独立的接待室、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室和假肢功能训练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15平方米。

(七)申请材料

根据民政部《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申请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临沂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纸质);

2、取得假肢或者矫形器(辅助器具)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取得假肢装配工或者矫形器装配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 (原件2份,纸质);

3、《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专用设备和工具清单(原件2份,纸质);

4、《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场地权属及使用证明和功能说明(原件2份,纸质)。

5、《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调整为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决定有关事宜的通知》(民函〔201571号)第三条规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八)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第八条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临沂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政局服务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地址:临沂市行政服务大厅临沂市民政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号码:05398771680

二、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市民政局窗口,地址:临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联系电话:05398771680

(二)受理与发证

市民政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资格认定的决定。予以认定的,发给《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不予认定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市民政局审查申请材料过程中,认为需要对专用设备和工具清单、场地使用功能等情况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三)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 8771680

三、救济途径

(一)投诉

1. 投诉事项。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

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

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

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市民政局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市民政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处理时限

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

市民政局窗口电话:05398771680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8770096

(二)行政复议受理机关

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联系电话:0539-8328114

(三)行政诉讼受理机关

1.行政诉讼事项。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8325568

四、表单填写

(一)临沂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临沂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

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申请表

 

 

单位名称           

证书编号           

 

 

 

 

临 沂 市 民 政 局 制        

    年  月  日

申请认定企业

名称(拟用)

申请事项

电 

法人代表(负责人)

邮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主营

兼营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姓名

假肢与矫形器制作师执业资格证书号码

民政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等级

参加工作时间

假肢和矫形器生产装配基本设备和工具状况

 

 

 

 

 

 

设施用地及使用状况说明

场地所在地

提供方式

     

产权或者

使用权归属

使用年限

制作室面积

接待室面积

假肢功能

训练室面积

市民政局认定意见: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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