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类别
临时救助
二、救助范围
因火灾、交通事故、重病、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以及因患病、普通高等教育入学、物价上涨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
三、办理程序
一般程序: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张榜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紧急程序:对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民政部门应先行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实际救助程序、条件和救助标准以县级临时救助相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