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为民服务>>一次办好>>正文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用途业务手册
2018-12-25 20:59   审核人: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慈善法》、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

(二)实施机构:临沂市民政局

(三)审批对象:市管慈善组织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201691日起施行)

(五)审批条件

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

(六)审查材料

请在“慈善中国”网上办事系统填写或上传以下材料:

1、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原件2份,纸质);

2、原募捐方案(原件2份,纸质);

3、理事会会议纪要(原件2份,纸质)。

4、确有必要变更捐赠财产用途的情况说明(原件2份,纸质)。

(七)审批证件:《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附件1

(八)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无法定时限,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时间)。

(九)审批收费:不收费

(十)审批咨询:临沂市民政局511办公室。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接收

①单位接收。临沂市民政局511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联系电话:05397200932

②信函接收。临沂市民政局511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7200932

2、登记:对审批事项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进行登记。

3、编号: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即可获得编号。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单位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市民政局单位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①属于单位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②属于信函方式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民政局人员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申请人。

3、受理决定: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审查

1、书面审查。市民政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依据办理条件进行审查。

2、其他审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专家评审、集体审查等。

(四)审批决定

1、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市民政局领导作出批准意见。

2、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对文稿加盖公章。

(五)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市民政局领取备案文件,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

(六)决定公开: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临沂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linyi.gov.cn/)公开,公开内容如下表:

事项名称

项目名称

批准

不予批准

公开截止日期

业务联系人

时间

批准文号

时间

不予批准决定书编号

















(七)归档:登记提交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市民政局档案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即时建档归档,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市民政局科室负责人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对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3、对当面投诉举报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4、对投诉举报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5、对一般投诉举报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重要投诉举报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

1.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方案备案表

见附件1

2、材料交收凭证

见附件2

3、补正材料通知单

见附件3

4.受理通知书

见附件4

5.不予受理决定书

见附件5

7.备案事项撤回申请书

见附件6

附件1

慈善组织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备案表

备案编号:   填报日期:

慈善组织名称


组织类型


设立登记时间


法定代表人


登记管理机关


业务主管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慈善组织

认定时间


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取得时间




住所


邮政编码


变更捐赠财产用途情况

原募捐活动名称


原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


原募捐方案规定

剩余财产处理


变更捐赠财产用途原因


变更后

捐赠财产用途


变更后

剩余财产处理


慈善组织经办人:

年 月 日

(备案印章)











附件2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XXXXXXXXXX申请人: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 的下列材料:

  1

  2

  3


以上材料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申请人签字: 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3

补正材料通知单



    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所送的申请 有关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具体存在如下问题:

1

2

3

请你单位依照

项规定,将上述材料在 日之前补正后送本机关。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539--7200932

监督电话:05397200966


临沂市民政局

                             


附件4


受理通知书(用户联)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申请 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受理。

本办件于 年 月 日受理,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本办件应于 年 月 日办结。自即日起开始计算时限,如因故出现延期办结的,需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

您可以通过拨打民政局电话查询本办件办理情况,办件编号: ,查询密码: 。

电话:05397200932,投诉电话:05397200966  


临沂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注:领取决定时请出示本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窗口联)


:于 年 月 日申请 事项,已提交申请材料。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予以受理。办件编号: ,查询密码: 。

本办件于 年 月 日受理,承诺时限5天(不含特别程序时间)。本办件应于 年 月 日办结。自即日起开始计算时限,如因故出现延期办结的,需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方可。

申请人(单位)电话: 联系人:



临沂市民政局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附件5


不予受理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出的 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决定对你(单位)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建议向 提出申请。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通知。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备案事项撤回申请书

临沂市民政局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办件受理通知书》,由于下列原因无法按照规定期限予以配合办理许可手续,经研究决定,我单位现申请撤回备案申请。

撤回申请的原因(可附页说明):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民政局批准意见:



年 月 日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