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市级慈善信托备案
编码:3713001001414
(二)实施机构:政务大厅市民政局窗口
(三)申请主体:市级慈善信托
(四)受理地点: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五)办理依据: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第十五条
(六)备案材料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备案申请书(原件2份,纸质)
2.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和关于信托财产合法性的声明(原件2份,纸质)
3.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
4.信托文件(原件2份,纸质)
5.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原件2份,纸质)、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原件2份,纸质)(非资金信托除外)
6.信托财产交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
(七)变更材料
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向民政部门申请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原备案的信托文件和备案回执(原件2份,纸质)
2.重新备案申请书(原件2份,纸质)
3.原受托人出具的慈善信托财产管理处分情况报告(原件2份,纸质)
4.作为变更后受托人的信托公司的金融许可证或慈善组织准予登记或予以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纸质)
5.重新签订的信托合同及信托文件(复印件2份,纸质)
6.开立慈善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证明(原件2份,纸质)、商业银行资金保管协议(原件2份,纸质)(原件2份,纸质)(非资金信托除外)
(八)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
政务大厅市民政局窗口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咨询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1680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筹办,提交申报材料
提交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电话咨询号码:0539—8771680
(二)受理
市民政局受理,审核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三)确认
自受理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或变更备案。
(四)办理进程查询
查询电话号码:0539-8771680
三、法律救济
(一)投诉
1.投诉受理:临沂市民政局福善科科长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对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2.投诉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3.投诉处理
①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②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
③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
④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
4.投诉渠道
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0539-7200966
信箱:山东省临沂市民政局(北京路13号)。邮编:276000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高新街1号,联系电话:0531—86921692
2.临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四、表单填写
(一)《山东省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见附件1)
(二)《山东省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申请书》(见附件2)
附件1:
山东省慈善信托备案申请书
受理编号: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名称:
受托人资格证书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如设监察人)
监察人姓名(名称):
监察人身份(资格)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慈善信托名称:
慈善信托目的:(不超过50字)
信托财产:
_______:(接受备案民政机关)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_______ (委托人)为了________(慈善目的),设立_________(慈善信托名称),由_____(受托人)担任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申请备案。
____(委托人)承诺信托财产是合法所有的财产。
____(委托人)和____(受托人)承诺所填报的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受理编号规则:行政区划代码+备案主体区别码+受理自然序号(六位)。
2.备案主体区别码: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区别码为0;慈善组织作为受托人, 区别码为1。
附件2:
山东省慈善信托重新备案申请书
原慈善信托备案回执编号:
重新备案受理编号:
慈善信托名称:
原受托人名称:
原受托人资格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变更后受托人名称:
变更后受托人资格证明号码:
住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变更受托人事由:(选择划√)
1、受托人违反信托合同义务
2、受托人出现分立、合并或者单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申请解散的
3、受托人被依法撤销的
4、受托人被宣告破产的
5、受托人申请注销主体资格的
6、其他原因
慈善信托目的:(不超过50字)
信托财产:
_______:(接受重新备案民政机关)
原备案号____慈善信托因出现上述变更受托人事由第___项原因,现申请变更受托人为 _______ (受托人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申请重新备案。
____(委托人)和____(受托人)承诺所填报的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提供的备案书面材料完整、合法、有效。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重新备案受理编号规则:R+行政区划代码+备案主体区别码+受理自然序号(六位)。
2.备案主体区别码: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区别码为0;慈善组织作为受托人,区别码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