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临沂市地名文化传承与保护工作,建立健全老地名保护机制,赓续沂蒙地名文脉,彰显临沂地名文化独特魅力,根据《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市级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评定工作,经推荐申报、市级初审、论证评定等程序,评选出《临沂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现根据上级工作要求予以公布。
制定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是临沂市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名录公布后,在区划变更、城市建设等工作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废止原址地名,要优先延续、保留、传承使用老地名,对部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地名,要采取措施加以保护宣传。
附件:临沂市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临沂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