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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16:37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人: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各市管慈善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山东省慈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慈善组织2024年度年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

202412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5327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拟申请确认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应当一并报送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二、报送方式

慈善组织需先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以下简称“慈善中国”)https://cszg.mca.gov.cn)本组织账户,在线填写2024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填写完成后打印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于2025327日前将初审通过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至“慈善中国”,无需向民政部门报送纸质材料。如对填报系统有疑问,可通过登录界面所留联系方式咨询技术服务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依法由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

2.慈善组织年报是慈善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慈善组织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式。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在“慈善中国”接收慈善组织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完成形式审核后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各县区民政部门还应将所管理的慈善组织年报完成情况在本级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3.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慈善组织年报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应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4.各县区民政部门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项基金、信息公开、业务活动、内部治理、对外投资以及接受境外捐赠资助、涉外合作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民政部门要责令慈善组织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李伟嘉;联系电话:7200933



临沂市民政局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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