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3日,经前期充分调研和认真起草,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和市民政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持续至2019年9月24日,共14个工作日。同时,我们面向市直18个人才工作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由于前期工作相对充分,加上该办法上级有政策,我市又有实施先例,在网上公告发布期间,没有收到来自社会的意见建议;在征集市直单位意见期间,收到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2家单位的2条意见建议,经研究,我们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