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港经济开发区民政局、蒙山旅游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临沂市民政局
2016年6月6日
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
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民函〔2016〕96号)和市安委会有关要求,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宗旨
以“强化安全管理理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主题,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巡查督查等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水平。
二、时间和范围
活动时间:2016年起,每年6月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同步开展。
参加范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同时,引导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广泛参与。
三、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
市局下发专门通知和活动方案。各县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根据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通过召开会议、举行仪式等方式,及时启动“安全管理月”活动。
(二)组织实施
1.开展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加强媒体宣传。主动联系当地各类主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安全管理月”活动。充分利用自身门户网站开设活动专栏,利用自办信息简报撰写、编发活动专题信息。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制作宣传栏、开展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实现“安全管理月”活动在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和社区全覆盖。二是进行现场咨询。主动与本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接,将“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月”活动纳入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配合做好“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三是开展培训演练。指导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培训,或邀请消防官兵等专业人员到机构进行现场演示、培训和逃生演练。四是深入查找隐患。在民政机关、服务机构开展并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安全隐患随手拍”和“微信传安全”活动,动员大家主动查找、及时拍摄、实时上传民政服务机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并对收到的各类隐患及时处理、发布(市局“安全管理月”活动官方邮箱:lyminzhengju@126.com;微信公众号:“临沂民政”)。
2.开展安全管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一是加紧排查整治。按照《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的范围和11个重点领域,结合本地工作开展进度,扎实做好安全管理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二是强化汛期应急。结合汛期特点,重点检查服务机构防汛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防汛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汛期各类应急物资、装备和队伍的准备情况等。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各级民政部门与直属事业单位等服务机构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内部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将整治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四是建立整治台账。对普遍性安全隐患、一般性安全隐患和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分别制定整治方案,建立挂牌督办、备案销号等制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机构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会同有关部门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3.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巡查。一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商消防、安监等部门,采取“双随机”等多种抽查方式,对各级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市局党组成员要按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区制度要求,于6月20日前完成对所联系县区的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情况的督查。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隐患整改不落实追责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指导服务机构发挥主体责任,形成机构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和上级民政机构抽查督查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三)总结经验
各县区(开发区)民政局明确专人负责活动组织开展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本地重要活动开展情况。加强活动期间有关资料(包括视频、图片等)的收集、归档。7月5日前,对“安全管理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报送市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