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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进行期满评估的通知
2020-05-22 14:30   审核人:

河东区民政局、莒南县民政局、平邑县民政局、费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中心:

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对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进行期满评估的通知》(鲁民函〔2020〕55号)通知要求有,现将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期满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市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共7人。

二、评估时间

2020年5月27日至5月30日,评估组进入实地评估。

三、评估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齐鲁和谐使者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为民解忧,当好人民群众的倾听者和贴心人,切实发挥维护社会公平、创新社会治理、引导社会向上向善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齐鲁和谐使者要有高尚的思想品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工作要卓有成效,具有典型带动作用,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口碑声誉。

(三)坚持“素质与能力并重”的原则。齐鲁和谐使者要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使命感,秉承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具有扎实的社会工作专业素养,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积极维护职业形象。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严格按照《齐鲁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标准、程序进行期满评估,充分做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扎根基层一线、真心实意为民服务、群众广泛支持认可的齐鲁和谐使者优秀代表推选出来。

四、评估内容

全面评估齐鲁和谐使者在四年管理期内的工作实绩情况。

(一)思想政治表现。包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

(二)职业能力建设情况。包括一直在社会工作领域内开展工作,能够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发挥专业骨干作用,组织实施和督导评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能够开展社会工作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总结提炼社会工作实践经验,勇于创新,针对我省社会工作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三)人才作用发挥情况。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发展方面发挥作用。包括在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发、人才培养、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育研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领办或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参加专业性、区域性交流会议和咨询督导活动;对社会工作进行积极宣传推广等。

(四)示范带动作用情况。对我省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某一社会工作领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包括组织实施过有重要影响的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获得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参与过省级及以上社会工作政策、标准、方案的制定,提出的意见建议被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应用。在实践过程中探索形成的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技巧和模式有重要价值,被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推广使用。在本次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应当在评估中重点考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优秀”等次候选人。

五、评估方式和程序

市沂蒙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公室将成立评估组,对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进行评估。

(一)个人述职报告。齐鲁和谐使者要撰写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应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总结管理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建设情况、人才作用发挥情况、示范带动作用情况等工作实绩的述职材料,要求简洁明了、条理清晰,2000字左右。个人述职报告需经工作单位和所在县区民政局盖章认可(市直的需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个人报告分电子版和纸质版,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发协同办公(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纸质版一式三份(在评估组考察时直接上报)。

(二)个别谈话。评估组将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谈话,征求齐鲁和谐使者所在单位党组织、领导同事、服务管理对象等方面的意见,一般为5-7人,全面了解齐鲁和谐使者本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专业能力素质、示范带动情况等,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三)实地评估。评估组将实地走访齐鲁和谐使者服务点,查看齐鲁和谐使者工作情况或主持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了解群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

(四)专项调查。对在评估推荐过程中群众反映突出、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评估组将进行专项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五)综合评价。在考虑齐鲁和谐使者工作实绩基础上,综合个人述职报告、个别谈话情况、实地评估等因素,由评估组拟定评估等次、提出评估意见,撰写书面评估工作报告。齐鲁和谐使者在管理期内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可被推荐为“优秀”等次候选人。标志性成果包括:1、在管理期内被评选为“年度中国最美社工”、“年度中国百名社工人物”、“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或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国家级人才等称号;2、在管理期内获得省部级以上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奖项;3、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课题研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性成果,产生重要社会影响,得到业内及社会公认。

(六)确定结果。期满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候选人名单省里将向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评审委员会报告。

六、评估结果及运用

评审委员会对我市推荐的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期满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评审结果确定进入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人选。期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群众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齐鲁和谐使者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期满评估期间,如对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有意见,请向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科反映。联系电话:0539-7200933;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邮编276001。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八、考核工作要求

(一)相关县区民政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配合评估组做好齐鲁和谐使者的期满评估工作。

(二)齐鲁和谐使者要认真对待期满评估工作,实事求是撰写述职报告,如实反映个人在管理期内的有关情况。齐鲁和谐使者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期满评估工作,为评估组提供必要支持。

附件:我市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

临沂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我市第二届齐鲁和谐使者名单

庄 园(女) 临沂市社会福利院

张 伟(女) 临沂市社会福利院

王军微 临沂市河东区天使国际特教学校

王康柱 临沂市莒南县救助管理工作站

刘宗平 临沂市平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胡乃权 临沂市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贾立宁 临沂市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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