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庄乾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近年来,我们围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在国务院及省政府出台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并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2016年11月20日,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建立关爱保护体系、建立源头预防机制、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共同关爱帮扶格局三大主要任务,要求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落实县(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属地职责,落实家庭脱贫帮扶措施,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发挥社会力量关爱帮扶作用,强化各级各部门监督指导职责,努力构建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关爱保护组织体系。
二、建立临沂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在借鉴民政部牵头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11月3日,省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我市在2016年底前下发了《关于建立临沂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牵头,33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暨“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召开后,省民政厅等八部门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临沂市民政局、教育局、公安局、综治办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家庭监护责任、落实控辍保学责任、落实户口登记责任,着力推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创新举措,各县区通过在中小学校建立“留守学生之家”、村(居)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学习活动乐园、建立“七彩小屋”,并结合“大学生假期实践”等活动,推荐“爱心妈妈”志愿者,与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兜底帮扶,为农村留守儿童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本着为儿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关爱保护体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在此,对您对全市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