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晓敏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养老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康复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结合民政业务职能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临沂是人口大市、养老大市,老龄化程度较高,截至2018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217万,占总人口比例超过20%,且日益呈现出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趋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量增加,迫切需要推动医养结合。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抓重点、强基础、建体系,立足民政职能,配合卫健部门积极深化医养融合,加快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年列入重点为民实事,并在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进行专门部署。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把医养结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政策保障、厘清部门职责,确保了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为深化医养结合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础。
二是强化资金扶持,加大倾斜力度。坚持把医养结合型养老设施建设作为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扶持领域,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财政将医养结合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提高了20%,并根据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三类老人入住人数,分别给予机构每人每年400元、600元、1200元的运营补助。今年争取省级资金1972万、市级配套资金1500万。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临沂凯旋智慧健康养老中心、临沂同仁老年托养中心获国家发改委城企联动普惠养老项目资助。
三是强化设施建设,健全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养护型和医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功能,主要为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提供专门服务,重点实现生活照料、康复医疗、护理、紧急救援等功能。目前,全市正在运营的养老机构110家,其中医养融合机构47家;机构床位1822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7096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3家,其中有医疗照护功能的50家,基本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强化人才培养,提升服务水平。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作为重中之重,扎实开展分级分类养老从业人员免费培训,近年来共培训养老管理服务人员和家庭护理员2.3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首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为全市养老护理员搭建一个开拓进取、展示才能、相互学习的平台;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赛、国赛,取得全国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展示了临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立法保障。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做好《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立法起草工作,推动将现有政策成果和实践经验提升转化为法律制度。加强政策配套。贯彻落实国办发5号文件,制定出台支持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养老机构备案等配套文件,进一步落实金融、土地、规划、税费、补贴等扶持政策,重点向医养融合机构倾斜,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大型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加大养老养生产业支持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健康、旅游等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要求,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取消后医疗机构申办养老机构的政策衔接,协调相关部门逐步解决当前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中面临的实际困难,规范备案手续,简化备案流程,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进一步优化结构,健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养老床位特别是护理型床位建设力度,今年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000张。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今年新建日间照料中心20处、农村幸福院40处,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规范管理,提高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居家养老,今年每个县区至少培育或引进1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带动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进一步强化保障,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继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督促指导所有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标准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抓好整改。加强养老人才队伍建设。今年全市培训养老管理服务护理人员500人,培训老年人及失能老年人家庭护理员2000人,各县区医养结合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举办全市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