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金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区设立收容站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在全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且处于鲁南交通要冲,因此,流浪乞讨人员较多、流动性较强。目前,全市共有救助管理站10处,其中,市级救助管理站1处(负责兰山、河东、罗庄、经开区、高新区救助任务),县级救助管理站9处(九县每县1处)。全市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多达6000余人次,其中进站接受救助近3000人次。
我市救助任务极为繁重,市县两级救助管理站均存在编制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现象,个别县救助管理站仅有2-3名工作人员,另外,救助车辆及相关设备配置也严重不足,全市9个县级救助站仅平邑、沂水、郯城等极少县有救助车辆,绝大部分县级救助站无救助车辆,也缺少安检、摄像等救助设备。
为做好救助管理工作,下步,一是进一步完善救助工作体系。加大街头巡查救助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城管等各职能部门的协作,进一步完善救助保护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大寻亲力度及源头预防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积极利用寻亲网站、人脸识别等技术,集思广益、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寻亲力度。同时,做好源头预防和前期干预工作,协调流浪乞讨人员所在地的基层政府做好救助保护和帮扶工作,防止其再次流浪社会。三是进一步加强救助站及配套建设。加强救助站内部建设,对痴呆和精神异常等人员实行甄别,家里分类居住、救助制度,加强对救助人员的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县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为救助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和救助车辆等设施设备,确保救助工作的需求,切实解决有人办事、能办成事的问题。
在此,对您对全市救助管理工作的宝贵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201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