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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524号《关于对城区道路进行重新统一命名的建议》的答复
2019-08-20 11:06   审核人:

尊敬的刘纪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城区道路进行重新统一命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稳定性。兰山老城区的金雀山路至沂河路、通达路至临西十一路,于2000年经市政府正式批复进行更名,至今已接近20年。20年来,临沂主城区的社会生产活动、印刷图文资料、外地人到沂蒙的印象、30岁以下的本地人的记忆,全都是以现有路名为基础。因此,为保持地名命名的延续性、稳定性,对于道路名称,只要没有明显的违背命名原则的地方,一般不予更名。

二、柳青街道辖区的42条道路,于2011年经市政府正式批复进行命名。通达路延伸至柳青街道称为马陵山路。原艾山路是朱夏社区以东、济南路延伸至南京路一段,现已更名为冠山路。

三、对于命名程序,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进行改进,充分发挥地名委员会和社会各界的作用,集思广益,使我市地名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的路子。

在此,感谢您市对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支持,希望您在以后的工作多给我们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201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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