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临沂市民政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27 16:18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审核人:

2021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化水平,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以法治统领业务,各项民政业务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全省民政法治工作专题培训班上做典型发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学习培训常态化

一是充实完善领导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时对全市民政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加强党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工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2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其中1名正在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切实提升相关工作质效,确保中央、省、市法治工作有关部署及时、全面落到实处。二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配档时间安排,充分利用集中学习研讨时机,党组理论中心组前后两次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各支部均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专题集中学习。三是充实学习培训内容。将民政领域最新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作为重要学习内容,组织了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公务员科级干部培训班、收养登记业务培训班等专题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民政法治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重点业务立法。近年来,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法治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开展立法,避免下位法重复上位法现象。目前,已完成《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即将颁布。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对由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局自行制定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临沂市市管社会组织负责人候选人审核办法》《临沂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当前工作发展需要。三是全面推进民政业务“流程再造”。严格按照“放管服”工作有关部署要求,探索对民政业务进行全面“流程再造”。重点对密切关系群众利益、群众呼声高的民政业务进行再造探索。全力争取上级支持,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乡镇一级。探索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建成上下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切实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以制度兜住民生底线。四是充实民政执法力量。局机关已有13名工作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以考促学,有效提升了机关工作人员对日常工作相关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为今后进一步严格规范执法打牢基础。

(三)主动引入监督,有效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一是积极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今年共办理人大、政协提案36件,加强与委员的日常沟通,注重对委员日常提案的办理,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主动引入媒体监督。充分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邀请临沂广播电视台、临沂日报、琅琊网等多家市内主流媒体到市社会福利中心等重点单位进行深入采访,对孤残儿童照顾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工作进行全面报道。三是主动引入群众监督。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邀请15名各界市民代表到局机关参观,全流程体验各项民政业务日常运转。并召开座谈会,专题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问计问需于民,不断提高我局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创新宣传模式,扎实践行“谁执法谁普法”

一是高效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全面开拓“政务双微”和门户网站等重要宣传阵地,以动画、图表等辨识度高的形式为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和普法宣传。顺应群众需求和新闻传播规律,高质量打造推送内容,目前“临沂民政”微信公众号已有逾8000人的关注量,刊发的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解读等多篇稿件阅读量达“20000+”,有效提升了群众对民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加强与群众的网络互动,及时回应群众通过网络渠道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今年截至目前已回复网络留言248条。对聚焦度较高的方面,采取问答形式在网络平台予以公布,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二是用足用好本地主流媒体。在《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琅琊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民政专版,及时发布、解读中央、省、市民政领域最新政策法规,并对民政领域执法动态进行广泛宣传,今年已刊发各类稿件170余篇,充分提升了民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以严格执法促高效普法。扎实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和“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市梳理出“僵尸型”社会组织名单460家,已注销66家,撤销32家,限期整改138家,剩余114家转入常规管理;共取缔非法社会组织2家,劝散47家,引导登记27家,自行解散14家;严格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规范管理,共有88家行业协会商会对6455家企业减免会费868.52万元,收到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表459张,各县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抽查80家行业协会商会,市民政局于10月下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69家市管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财务审计,已有5家提交注销说明,目前完成审计46家,45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或违规收费问题,并对活动开展不正常不能参加此次财务审计的6家市管行业协会商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将执法活动在临沂民政网站予以全流程公开,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主动性有待加强。近年来,受制于执法力量较为薄弱,我局相关执法科室主动开展执法检查等工作较少,办理案件主要依赖群众举报等渠道。主动作为少,被动作为多,执法往往失之于宽、松、软。

(二)应对复杂执法需求的能力有待增强。当前情况下,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于规范文明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由于近些年执法办案少,我局一线执法人员普遍缺少执法实操经验,在应对复杂执法需求方面更是有所欠缺。

(三)法治宣教工作形式有待丰富。近年来,我们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探索,但宣传教育基本还是延续了一些传统手段,影响了许多民政法律法规的群众知晓度。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计划。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完善了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将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统筹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及《2021年度县级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方案》。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汇报。

(二)严格落实法定程序,规范公开作出决策。所有执法案件都须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并按程序报后方可立案。其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充分征集相关方面意见,由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全程参与重大决策。由专门团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为之准确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56件,行政处罚决定1件。同时,依托微博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创新推进政务公开,科学设置相关版块,采取动漫、图解等形式方便群众浏览、掌握信息。增强与群众线上互动,回复网民在线咨询248条。

(三)依法全面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清单”,配齐执法记录仪、照相机、录音笔等执法设备,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开展执法活动。目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已达13名,有效强化了民政执法力量。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再梳理、再完善,并选取外地典型执法案例进行分析,组织开展专门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完善内部层级监督,督促相关人员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依法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全体党员大会及各党支部会议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以模范机关建设为抓手,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层级监督,通过设置意见征集专栏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梳理执法全过程廉政风险点9项,制定防控应对措施14条,有效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了源头风险防控。

(五)坚决执行法律规定,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凡遇有行政应诉案件,均由局分管负责同志和熟悉相关业务的工作人员会同法律顾问共同出庭应诉。2021年度,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3件,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全部被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原行政行为。加强工作对接,支持对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支持力度,未出现任何不出庭应诉、不尊重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

(六)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按照市普法办关于2021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相关部署安排,组织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全员参加了考试。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中华慈善日” 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在《临沂日报》、琅琊网等本地主流媒体开辟专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好《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政领域重要执法依据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度。

四、下步打算

一是积极引进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相关任务责任到人,组织局机关具备执法职能的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全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到执法经验丰富的先进地区对标学习,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边干边学,以干促学,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三是持续将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召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等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汇报,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四是将合法性审查贯穿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的全过程,所有执法案件都须由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法律顾问审核并按程序报后方可立案。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工作配套制度,保障法律顾问及时介入、全程参与重大决策。持续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主动开展执法,确保监管对象的规范性不断提高。

五是以《民法典》的实施为契机,不断创新宣教形式,提高普法的精确度,切实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关闭窗口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