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0412012 | ||
标 题 | 小区内设立丧事现场 | ||
姓 名 | 王** | ||
手 机 | 150****9009 | ||
身份证号 | 37283219********** | ||
发件IP | 58.56.6.* | ||
写信时间 | 2023年04月12日 |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 临沂市兰山区三里庄花园小区内部,三里庄居委设立办理丧事据点,严重影响小区居民身心健康,望领导给予协助处理,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金雀山街道三里庄社区依据《兰山区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闲置的房屋,为群众办理丧事提供场所”的要求,通过召开社区两委会议协商(会议记录和照片附后),把三里庄花园小区东侧物业楼下四间社区公产房,大约120平方米,作为社区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场所。4月10日,社区居民周相华去世, 4月11日火化后下午移至小区丧事简办场所内。接到群众反映后,12日上午,我局安排金雀山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发现现场存在在场所外搭设灵棚的情况,影响了群众出行。 根据《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花圈、搭设灵棚或抛撒、焚烧祭祀品”。针对群众反映问题,兰山区民政局已要求金雀山街道,督促三里庄社区红白理事会,严格遵守有关法规要求,不得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接受群众的监督。区民政局将积极听取群众的反馈举报,加强监督,必要时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一同处理。4月17日、19日,和群众联系,告知群众处理情况,群众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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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民政局 | ||
处理时间 | 2023年0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