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231120019 | ||
标 题 | 三里庄社区在三里庄花园设立灵堂等 | ||
姓 名 | 王** | ||
手 机 | 189****0886 | ||
身份证号 | 37283219********** | ||
发件IP | 58.56.6.* | ||
写信时间 | 2023年11月20日 | ||
信件内容 | 2023年11月18日,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办事处三里庄社区在三里庄花园小区搭建灵堂、播放哀乐,严重影响了广大业主生活,违背了《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禁止在公共场所摆放花圈、搭设灵棚等情况,这是在上次取缔的情况下,再次在小区举办丧事,望领导给予彻底落实,并追责相关人员责任。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您好,,收到您反应三里庄花园小区公共场所搭设灵棚、播放哀乐情况后,兰山区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第一时间联合兰山区移风易俗联席办、金雀山街道一同到现场督办。经核实,办理丧事现场为三里庄社区落实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村两委会议研究设立的社区丧事简办场所。2023年,三里庄社区共有19名人员去世,因2名去世人员家住沿街房屋,无法在家中办理丧事,因此在社区丧事简办场所办理丧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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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临沂市民政局 | ||
处理时间 | 2023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