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未婚证明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08-02 |
联系人姓名 | 王** |
身份证号 | 3713**********1426 |
手机 | 178****1130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是否可以开未婚证明? |
回复人名称 | minzj |
回复时间 | 2024-08-07 |
回复内容 | 您好,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