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进入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交流互动>>咨询投诉>>留言列表>>内容页
标题 未婚证明
发言人帐号 匿名
留言日期 2024-08-02
联系人姓名 王**
身份证号 3713**********1426
手机 178****1130
处理状态 处理完成
发言内容 是否可以开未婚证明?
回复人名称 minzj
回复时间 2024-08-07
回复内容 您好,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