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低保办理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24-08-19 |
联系人姓名 | 周** |
身份证号 | 3713**********3420 |
手机 | 138****0750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村里脱贫,村民贫困无法办理低保吗? |
回复人名称 | minzj |
回复时间 | 2024-08-20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居民,可以依照程序申请低保,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本办法开展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其中,《规定》第二章 资格条件第四条明确规定,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详细信息,您可咨询我局社会救助科,联系方式:0539-720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