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
为持续强化养老服务设施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4月起,继续执行《关于建立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的通知》(临民〔2024〕6号),请抓好贯彻落实。后续将根据上级政策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临沂市民政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