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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2026-04-13 09:00   临沂市民政局网站

    经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5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下列社会组织如对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社会组织名称

违法事实

依据

拟处罚决定

临沂市画廊联合会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吊销登记证书

临沂市发展与改革研究会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吊销登记证书

临沂市公共关系协会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吊销登记证书

临沂市工艺美术学会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吊销登记证书

临沂沂蒙奇园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市新科果树研究所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中科高科技开发院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市清照诗词文学社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市天仁跆拳道俱乐部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阳光户外运动俱乐部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临沂市小牛足球俱乐部

连续两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撤销登记


联系电话:0539-7200932       

        电子邮箱:mzj_mgj@ly.shandong.cn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人防大厦607



临沂市民政局    

20264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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