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萌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书
孙萌萌:
你的信息公开申请已收悉。你来信申请我局提供2015年社会救助遗漏纠错和安置工作违规改正的统计情况,经确认,民政统计业务中并无关于这两个方面信息的统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现答复如下:
你向我局申请公开的“2015年社会救助遗漏纠错和安置工作违规改正的统计情况”相关政府信息不存在。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答复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向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临沂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