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市民政局、临沂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临沂市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聚焦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照护刚需,通过精准补助、规范流程、强化监管,为困难老年群体送上“养老礼包”,持续擦亮“孝善临沂”养老品牌。
方案明确,服务对象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两类群体:经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以及 80 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已通过基金支付基本护理费用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不纳入救助范围,确保资源精准投放。
补助标准实行城乡差异化分层分类设置,原则上不高于本地特困人员相关保障标准总和。城市特困人员全护理标准最高,为2059元/人/月,农村为1816元/人/月;高龄老年人按能力评估等级,分别对应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标准,城市全自理1413元/人/月,农村1170元/人/月。实际补助金额按集中照护服务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扣除相关补贴后确定,将随政策动态调整。
为方便群众办事,方案优化了“自愿申请—能力评估—材料提交—审核发放—动态管理”全流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直接入住享受补助,后续补充能力评估;补助金从入住当月起算,次月通过山东省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直达个人账户。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老年人身体或经济状况变化时,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或停发,低保渐退期内补助继续发放。
在服务监管方面,养老机构需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不得区别对待服务对象。民政部门将对机构开展绩效考核,绩效补贴总额不超过集中照护补助金总额的 30%,考核结果与服务质量挂钩。资金使用实行全流程监管,严禁套取骗取等行为,确保专款专用。
此外,方案还推动与低保、特困救助、医疗保险等政策有效衔接,有条件的县区可将 “老年父母 + 残疾子女” 家庭中纳入低保的重度残疾人纳入照护范围。原相关政策执行对象将平稳过渡,确保政策连续性。
据悉,该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将有效缓解经济困难失能、高龄老年人照护压力。下一步,临沂将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政策,优化便民服务,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让困难老年群体安享幸福晚年。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德求 编辑 徐广凤
来源:琅琊新闻
原文链接:临沂推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集中照护服务工作方案 最高月补205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