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临沂市民政局编制,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局网站(wwwlymz.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3号707室;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7200966;传真:0539-7200917;电子邮箱:lyminzhengju@126.com)。
一、概述
2016年,临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全面完善并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此外,市民政局还不断健全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强化统计舆情监测,科学把握舆论动向。总之,2016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得到不断增强,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推动了民政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由临沂市民政局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上下构建形成了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各科室联动的三级工作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信息来源提供了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了《临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临沂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舆情分析制度》等,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发布解读情况
2016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14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4次。
(三)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通过市政府网及民政网站办理群众来信来访 件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如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等,为更好地推动临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 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
(二)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部门网站。2016年,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6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
2、新闻发布会。2016年,主要依托行风热线,在解答群众问题的同时,进行新闻发布,通报最新民政工作动态及工作安排,解读群众关心的民政热点,共10次。
3、政务微博、微信。临市民政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转。
4、其他方式。2016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临沂民政、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近300条(含门户网站公开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临沂市民政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临沂市民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临沂市民政局发生1次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
(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职责,严格审查程序。在信息公开前,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按照信息“填报、初审、复审、复核、公开”的“五步曲”进行。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设有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传真投诉、邮箱投诉等投诉渠道,方便群众来访来诉。同时,在局门户网站首页设有信箱、网上信访,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举报投诉。定期调度、专项督查、年度监察等形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要求所属事业单位加快门户网建设,并要求各事业单位加快信息公开工作建设,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仍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工作仍有待进一步提升,解读机制还不够完善,解读角度仍相对单一;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仍有待进一步创新,在便民的同时,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特别是运用新媒介方面还需要努力加强。为此,2016年将重点从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贯彻上级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严格执行我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内容和专家解读机制,及时准确向社会各界传达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三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宣传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707,邮编:276000,电话:7200966,电子邮箱:(lyminzhengju@126.com )。
附:临沂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2月16日
附件:
临沂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
|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依托行风热线发布民政最新工作动态)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6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