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相关要求进行编制,并公开 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十二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民政局网站查阅(http://mzj.linyi.gov.cn/info/1040/3628.htm)。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京路13号707室;邮编:276000;联系电话:0539-7200966;传真:0539-7200917;电子邮箱:lyminzhengju@126.com)。
一、概述
2017年,临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及本机关有关制度规定等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指导思想,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增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强化信息公开的监督和检查,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同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权威性。此外,市民政局还不断健全统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积极强化统计舆情监测,科学把握舆论动向。2017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促进民政工作有效开展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推动了民政政务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岗位变动进行及时调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主任有办公室主任担任,并明确由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了分管负责人和具体科室负责本科室信息公开推进工作,上下构建形成了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办公室—各科室联动的三级工作体系,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员、信息来源提供了保障。
(二)制度建设情况
修改完善了《临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临沂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临沂市民政局新闻发布会舆情分析制度》等,更加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流程,理顺了工作机制,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加大民政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文件,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公布相关操作流程和咨询电话,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帮助公众全面、准确理解政策内容,推动政策落实到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重收集社会各方对重大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了依据。
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同时,还坚持做好舆情受理反馈等工作。接听12345热线,解答群众问题咨询,针对今年退役士兵政策落实热点,对12345话务元进行了知识培训。据统计,全年共办理热线4000多件,转接12345热线电话7000余个。回复市民互动连线(咨询、投诉、网上问答等)325条,局长信箱68条,坚持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一)发布解读情况
2017年,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稿件10篇。
(二)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次。
(三)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通过市政府网及民政网站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93件次。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就如何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和具体内容等,为更好地推动临沂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门户网站发布重点工作信息6篇。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部门网站。2017年,通过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3条,制发规范性文件3件。。
2、新闻发布会。2017年,主要依托行风热线,在解答群众问题的同时,进行新闻发布,通报最新民政工作动态及工作安排,解读群众关心的民政热点,共10次。门户网站回应热点、解读政策13篇。
3、政务微博、微信。临市民政局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正常运转。
4、其他方式。2017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子屏、宣传栏等方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近500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临沂市民政局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已按期答复、办理完毕。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临沂市民政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临沂市民政局发生0次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保密审查,对公开的信息内容,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安全。同时,为确保网络安全,我局对局机关进行了信息安全抽查,及时发现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天珣内网安全管理审计系统”、“中孚计算机终端保密检查系统”等,对我局内、外网络进行了升级改造。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不当或保密审查机构未履行保密审查职责而引起的失泄密情况。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要求所属事业单位加快门户网建设,并要求各事业单位加快信息公开工作建设,要求各单位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时间、公开载体,确保全面、及时地公开到位。对各事业单位公开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按照《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在不断完善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参加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了办事透明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努力做到凡是政策法规允许的事项完全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目前,全市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已基本覆盖整个民政业务,民政工作社会透明度明显增强。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与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有待进一步完善与规范;三是信息公开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有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政策和政务公开案例等的学习,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注重总结经验,制定符合工作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二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落实监督保障制度。着力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加大监督保障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咨询回复等情况的统计落实以及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与维护等工作。四是不断完善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发布机制,继续创新宣传机制,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13号707,邮编:276000,电话:7200966,电子邮箱:(lyminzhengju@126.com)。
附:临沂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临沂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1日
附件:
临沂市民政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9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
39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4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0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依托行风热线发布民政最新工作动态) |
次 |
1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9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5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4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4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4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8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