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数据赋能,通过分析研判2020年至2023年社会救助数据变化情况,思考数据变化背后原因,为下一步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供支撑,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实效。
一、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始终保持正增长
(一)农村低保方面
全县农村低保人数2020年10月为7449人,2023年10月份上升至9127人,增幅达 22.53%,但保障人数增长率逐年降低,2023年保障人数增长率仅为3%,增长率较2021年下降近9个百分点。保障金金额2023年10月累计发放4369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2471万元,增幅达130%,其中2021年增长较快,2022年、2023年增长趋于平缓。保障人数及金额连续4年正增长。
(二)特困人员供养方面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方面
全县分散供养特困2020年10月为1518人,2023年10月份上升至1721人,增幅达 13.37%,供养人数增长较为稳定。保障金金额2023年10月累计发放1877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680万元,增幅达57%,2021年、2022年保障金金额增长较快,2023年增长趋于平缓,分散供养人数及保障金金额连续4年正增长。
2、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方面
全县集中供养特困2020年10月为284人,2023年10月份上升至319人,增幅达 12.32%,供养人数增长稳中有升。保障金额2023年10月累计发放718万元,比2020年同期增长373万元,增幅达108.12%,其中2021年、2022年增长较快,2023年增幅下降,供养人数及金额连续4年正增长。
二、数据变化原因分析
(一)保障人数保持正增长的原因分析。自2020年以来,省市对《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进行了重新修定,连年提高低保标准,特别是鲁民〔2023〕44号文件出台后,通过对残疾人、重病患者的扩面排查,同时,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服务和帮办代办机制,实施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和困难群众遍访行动,建立《蒙阴县社会救助工作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基层经办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实现大幅提升,困难群众能够及时被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保障人数增幅下降的原因分析。一是群众经济状况好转。脱贫攻坚期间,为落实好“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民政部门对全县群众家庭经济状况、收入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将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保障人数增长较快。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期间,符合条件的绝大多数为因重大疾病或事故造成家庭困难,导致能够纳入范围的人数少。二是部门协同救助能力增强。近几年公益性岗位提质增效,公益性岗位招聘数量增加,一部分困难群众通过参加救助,改善家庭经济状况。三是动态管理机制更为严格。为推动社会救助公平、公正,逐步加强对在保人员的复核力度,将明显不再符合低保条件人员及执行渐退期到期人员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实现“应退尽退”。
三、工作对策
一是强化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动员基层“铁脚板”,结合部门“大数据”,及时发现遇到急难愁盼问题的困难群众,并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拓展平台功能应用,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制定完善风险预警指标,筛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帮扶。有序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改革,通过数字化改革,统筹整合包括慈善力量在内的社会救助资源,形成救助合力,确保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
二是强化社会救助政策落实,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继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指导乡镇街区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细化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政策,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与防止返贫监测机制有效衔接。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进一步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提高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
三是提升群众诉求的分析研判水平。综合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群众来电来信等途径,对涉及社会救助的问题和诉求进行梳理分析,从求助率、不满意率等方面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政策列入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目录,让村干部“照单办事、按图操作”,不仅推动了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对维护社会和谐也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