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统计数据质量,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山东省民政数据对接系统,扎实做好我县民政统计工作。
一、强化数据对接,推进精准化统计
严格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民政统计报表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有序高效组织实施民政统计工作。2024年上半年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500余万元,福彩金支出35万元。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关爱孤困儿童服务质量
自2024年1月1日起,儿童类基本生活保障在2023年底基础上再提高,享受社会散居孤儿待遇儿童以每人每月1864元标准发放,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以每人每月1356元为标准补差发放,截至目前全县共有散居孤儿6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09人,重点困境儿童67人,留守儿童269人。目前共为孤困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571余万元,孤困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5月29日,我局会同慈善总会、庙山镇党委政府、庙山镇第一书记临时党总支开展“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活动,给孩子们送去节日礼品,随后到郯城县科技馆开展研学活动,科技馆为研学孩子们赠送了精美的科普图书,陪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充实的节日!
三、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增强急难救助力度
郯城县民政局持续完善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已逐步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根据统计数据显示,郯城县困难群众救助标准自2010年至2024年,救助标准逐年增长,有效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打响了“救在郯城”社会救助新品牌。2024年1至6月新增城乡低保473人,截至2024年6月,共有城市低保263户397人,发放资金151余万元;农村低保10067户14842人,发放资金4395余万元。新增城乡特困138人,截至2024年6月,有城市分散特困4人,发放资金3.15万元,农村分散特困2172人,发放资金生活保障金1238余万元,城乡集中特困296人,拨付供养资金393余万元。
民政统计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民政统计数据客观反映民政事业发展状况,是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升科学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夯实民政统计年报各项指标的口径、范围、来源等,确保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完成民政年报统计工作,不断提升民政统计规范化水平,助力郯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